黔科通〔202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强化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能源、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环境保护等政策协同,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着力解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省科技厅商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贵州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9日
贵州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机制(试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大力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解决了一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研人员在转化科技成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推动了一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强化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能源、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环境保护等政策协同,着力解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贵州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全方位支撑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形成科技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监督部门协作沟通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机制,扎实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的机制问题。
二、组织构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工作职责
(一)总体职责
1.梳理国家和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立并动态更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台账。
2.统筹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政策之间的相互衔接,开展新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一致性评价。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扎实落地,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职责分工
省科技厅:收集整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建立并动态更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台账。统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相关政策协同,推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立、改、废、释”,保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一致性。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部门沟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与监督工作协同。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委组织部:协调推动人才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人才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委军民融合办:协调推动军民融合方面的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军民融合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推动投资、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政府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教育厅:协调推动教育发展方面的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教育发展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高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协调推动新型工业化方面的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新型工业化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财政厅:配合省科技主管部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政策的衔接。配合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调推动薪酬分配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科研人员薪酬分配、职称评定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生态环境厅:协调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推动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农业农村厅:配合推动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配合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文化和旅游厅:协调推动旅游产业化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旅游产业化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国资委: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推动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调解决监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市场监管局:协调推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能源局:协调推动能源发展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能源发展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推动地方金融发展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协调推动税收管理等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协调推动金融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金融政策工具落地中的问题和困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协调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方面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线上征集功能。
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动本行业相关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协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涉及本行业相关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运行流程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台账更新
省科技厅组织建立并适时更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台账,摘编最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点,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参阅。
(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一致性评价
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等方式提交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要点台账,围绕政策一致性提出修改建议,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
(三)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1.问题征集
线上征集。省科技厅会同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贵商易)、贵州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等开设通道,常态化征集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的问题和困难。
线下征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通过调研座谈、来信来访等方式,征集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的问题和困难。
2.问题处理
省科技厅对线上和线下征集到的问题困难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困难动态管理台账,视情况对“问题”组织专家评议后,根据职责分工转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办理。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接到转办任务后,在与反映问题的联系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必要时组织专人深入存在问题困难的单位调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办理的书面意见报送省科技厅。对一些暂时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困难,通过试点示范探索解决,或者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予以解决。省科技厅将办理意见统一回复联系人,并视情况抄送纪检监察、巡视、审计部门备案。持续跟踪处理情况,并做好问题困难处理档案的收集汇总。
3.服务评价
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向反映问题的联系人线上反馈办理情况,并提示联系人通过线上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定期汇总并通报各单位对问题办理的服务评价情况。
4.成果应用
对已经解决且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困难,将解决办法汇编成册予以推广,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对其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文件固定下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的负责处室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对接。
(二)强化协调配合
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及时解决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强化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通过服务评价、内部通报等形式跟踪督促,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