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贵州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教〔2024〕86号)及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工作,现开展储备项目(需求)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培育建设贵阳贵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支持贵阳贵安以贵州科学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四城”为核心支点,探索“四城联动”转移转化技术成果的体制机制,培育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强度:每项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力争2025年转化科技成果3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立项财政资金比不低于4:1,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500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量不低于500人次,培训技术经纪人数量不低于60人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标)
2.支持市(州)和贵安新区开展省内外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
聚焦省级重点支持的各市(州)工业主导产业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开展省内外跨区域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或服务体系建设等。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强度:每项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力争2025年转化科技成果7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立项财政资金比不低于3:1,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带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家,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带动地方投入东西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150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量不低于150人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标)
(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紧扣我省主战略主定位开展科技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支持根据我省相关规划和政策已布局建设(筹建)的主要基地(平台)。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支持强度:每项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目标:自设指标(支撑区域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若为依托企业建设的创新平台,每个项目力争2025年带动社会投入与立项财政资金比不低于3: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标)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推动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强度: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指标:每个项目力争2025年转化科技成果5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立项财政资金比不低于4:1,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2000万元,带动地方投入东西科技合作及区域协同创新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标)
2.支持规上工业企业中的重点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
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支持强度: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指标:每个项目力争2025年转化科技成果5项以上,带动社会投入与立项财政资金比不低于4:1,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标)
(四)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创新平台或人才团队立足我省主战略主定位,开展有基础有优势的基础研究。
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支持强度:每项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绩效指标:自设指标(支撑区域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二、项目(需求)征集
(一)项目(需求)要紧紧围绕全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富矿精开”等重大产业发展的需求、人民健康的需求、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以及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需求等填报。
(二)项目(需求)注重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引导地方加大科技投入的作用,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须准确选择支持领域方向,明确项目(需求)实施的服务对象及其应用场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合理。
(三)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及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填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需求)。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重复填报。
(五)本次征集到的项目(需求),将纳入贵州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需求)库。省科技厅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全省重点发展任务,对储备项目(需求)库中的项目(需求)适时组织论证,择优立项支持。
(六)填报单位需自主填报,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填报。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
(一)填报方式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填报《贵州省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需求)征集表》并同步上传加盖填报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本次填报采取实名注册制。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
(二)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8月6日9:00至8月25日17:00,8月25日17:00系统自动关闭。
四、填报咨询
1.系统技术咨询:0851-85817379。
2.政策咨询:0851-85817046、85815263。
附件: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需求)征集表(参考样表).xlsx(详见园内下载)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日